2026年大连外国语大学“外国翻译硕士培养项目”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大连外国语大学坐落在美丽的海滨城市大连,是辽宁省省属高校。学校成立于1964年,学校下设22个教学单位,设有“东北亚外交外事高端人才”博士培养项目,有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9个专业学位硕士点。现有44个本科专业,覆盖18个外语语种,各类在校生近1.5万人。
学校是辽宁省孔子学院合作大学联盟理事长单位,设有教育部中俄大学生交流基地、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国际中文教育实践与研究基地(大连外国语大学)等多个国际化平台。
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接收单位。辽宁省来华留学教育示范高校,辽宁省来华留学教育先进单位,已通过教育部来华留学质量认证。学校已在俄罗斯、日本、韩国、哥伦比亚、圭亚那、巴西、亚美尼亚、葡萄牙、意大利、突尼斯等国家建立了十所海外孔子学院。
二、项目简介
为培养精通中外两国语言和文化,掌握双语翻译技巧的高级人才,我校依托雄厚的外语教育、国际中文教育专业基础,与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联合设立“四海译家”外国翻译硕士培养项目,招收热爱汉语和中国文化,有意愿从事中外翻译工作的国际学生,着力培养研究生在翻译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训练其解决翻译实践问题的能力,使其能够胜任外事、商务、教育、文化、科技等领域中一定难度的口笔译或其它跨文化交流工作的要求,具有较强的中外口笔译翻译实践能力、良好的思辨能力、过硬的心理素质以及知华友华的情怀。
三、招生类别
1.翻译硕士奖学金
大连外国语大学2026年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外国翻译硕士培养”项目招生类别包括:英语口译、英语笔译、日语口译、日语笔译、俄语笔译、俄语口译、德语笔译、朝鲜语笔译、朝鲜语口译、法语笔译硕士项目。
2.中外联合培养翻译硕士奖学金
大连外国语大学资助来自我校海外合作院校的正式注册的翻译硕士学位在读学生。学习时间一般为一学期至一学年。
四、招生对象
1. 非中国籍,母语非中文,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2. 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 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4.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以2026年9月1日计)
5. 有翻译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五、申请资格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中文、翻译等相关专业
3.汉语水平最低须相当于HSK六级180分以上或学院认可的水平
4. 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
六、申请流程
1.2026年1月10日起,申请者登录大连外国语大学国际学生管理系统,注册个人账号,选择“外国翻译硕士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上传所需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清单见下文),完成在线报名。申请网址:https://dlufl.17gz.org/。
2.2026年1月15日起,申请者可登录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报名网站:http://www.chinese.cn/page/#/pcpage/project_detail,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3. 语合中心委托专家组集中评审,于入学前约2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布评审结果。
4.奖学金获得者与我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在线打印获奖证书,并按学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七、申请材料
1. 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 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或已就业,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或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非中、英文本的学历证明需附上中文或英文的翻译件;
3. 最高学历的学习成绩单。申请人需提供本科阶段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原件,非中、英文本的成绩单需附上中文或英文的翻译件;
4. HSK6级(180分以上)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复印件;
5. HSKK中级以上成绩报告(非必须);
6.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和血液检查报告单复印件(复印件需附照片,原件自行保存,到校报到后将所有体检材料带到学校。此表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
7. 自我介绍及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1500字);
8. 两封推荐信。须提交相关学科两名副教授或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9. 推荐机构的推荐信;
10.如有已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等其他能够证明自己学业成就和研究能力的资料,请提供论文题目、摘要、发表刊物以及证明文件。
八、申请截止日期和入学时间
申请截止日期:2026年3月23日
2026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2年
九、资助内容与标准
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1.学费由学校统筹用于奖学金生的培养与管理。
2.住宿费由学校统筹使用,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经奖学金生申请、院校批准,选择校外住宿者,由学校按月或季度发放住宿费,标准为700元人民币/月。
3.生活费由学校按月发放,为3000元人民币/人/月。
奖学金生按学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当月15日(含15日)前到校注册者,当月发放全额生活费;15日以后注册者,当月发放半月生活费。
奖学金生在学期间(不含寒暑假)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15天者,停发离华期间生活费。
奖学金生因个人原因休学、退学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停发自休学、退学或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的生活费。
毕(结)业生的生活费发放至学校确定的毕(结)业日期后的半个月。
4.综合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由学校统一购买,学习时间为一学年以上的奖学金生标准为800元人民币/年/人。
十、其他
1.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招生条件的,概不受理。
2.申请材料弄虚作假,或非本人填写提交的,一经查实,申请资格将被取消。
3. 奖学金获得者因故不能报到,应在报到日前15天书面告知本校留学生办公室并写明原因。无故未报到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4. 入学体检不合格,或中途退学、及未经许可休学者,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6号大连外国语大学汉学院
邮编:116044
联系人: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86-411-86115286
邮箱:scs@dlufl.edu.cn
传真:86-411-86115296
网址:http://scs.dluf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