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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学院奖学金生推荐标准和评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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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02   

孔子学院奖学金生推荐标准和评定程序


为培养合格的海外本土汉语教师,促进汉语国际推广和中国文化传播,保证我校孔子学院奖学金生招生推荐工作顺利进行,我校制定《孔子学院奖学金生推荐标准和评定程序》,并按照程序要求开展工作,以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汉语教师到我校学习。规定细则如下:

一、推荐标准

符合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热爱汉语和中国文化,有志于从事汉语教育、教学及汉语国际推广相关工作;在读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无违反法律及校纪校规的行为;有强烈的来华留学愿望、学习目标明确;未申请或获得其他类型奖学金。对符合推荐标准的人选按照面试考核成绩择优推荐。


二、评定程序

1.每年3月初至5月末按照申请者报名时间批次对孔子学院奖学金招生系统中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收到学生报名信息7个工作日内组织符合条件的学历生申请者进行面试; 3.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对考核通过的学生根据面试成绩、孔子学院推荐意见、学生参加孔子学院活动经历、获奖情况、来华留学申请理由、专家推荐意见和HSK成绩等材料,进行综合排名,择优推荐;

4.拟推荐名单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形成最终推荐名单。

5.推荐名单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国家汉办奖学金系统,进行网上推荐。最后一批网上推荐工作截止5月底结束。



大连外国语大学汉学院

     201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