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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学院综合奖学金评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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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02   

汉学院综合奖学金评奖制度


评选对象

学习一年以上且继续学习的学生可参加此奖项。

二、评选条件

1.一等综合奖学金

1)平均成绩进修92分及以上,本科90分及以上;

2)按时完成作业、出勤不低于95%、无任何违纪行为、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协助老师工作、团结同学。

2.二等综合奖学金:

1)平均成绩进修90分及以上本科88分及以上;

2)按时完成作业、出勤不低于90%、无任何违纪行为、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协助老师工作、团结同学。

3.三等综合奖学金:

1)平均成绩进修88分及以上,本科85分及以上;

2)按时完成作业、出勤率不低于90%、无任何违纪行为、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协助老师工作、团结同学。

以上评选“平均成绩”均为两个学期必修必选成绩。

、其他评选条件

正在享有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大连市奖学金或皮尔蒙特奖学金的学生不参加评选。

四、奖金

一等奖:5000RMB、二等奖:3000RMB、三等奖:2000RMB

申报时间、评选时间发放时间

1. 每年6月份申报,7月份评选,9月份发放

2. 每年12月份申报,1月份评选,次年3月份发放。


大连外国语大学汉学院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