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学院综合奖学金评奖制度
一、评选对象
学习一年以上且继续学习的学生可参加此奖项。
二、评选条件
1.一等综合奖学金:
1)平均成绩:进修92分及以上,本科90分及以上;
2)按时完成作业、出勤不低于95%、无任何违纪行为、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协助老师工作、团结同学。
2.二等综合奖学金:
1)平均成绩:进修90分及以上,本科88分及以上;
2)按时完成作业、出勤不低于90%、无任何违纪行为、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协助老师工作、团结同学。
3.三等综合奖学金:
1)平均成绩:进修88分及以上,本科85分及以上;
2)按时完成作业、出勤率不低于90%、无任何违纪行为、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协助老师工作、团结同学。
以上评选“平均成绩”均为两个学期必修必选课成绩。
三、其他评选条件
正在享有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大连市奖学金或皮尔蒙特奖学金的学生不参加评选。
四、奖金
一等奖:5000RMB、二等奖:3000RMB、三等奖:2000RMB
五、申报时间、评选时间、发放时间
1. 每年6月份申报,7月份评选,9月份发放;
2. 每年12月份申报,1月份评选,次年3月份发放。
大连外国语大学汉学院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