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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留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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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02   

大连外国语大学

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留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本公寓的管理,保障每位在住学生能够有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须  知:

1、入住者须持学生证、入学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方可办理住宿手续,入住时间每学期按4.5月计;房费在入住前按照学习期限一次性缴纳,同时须交纳保证及押金共计500元。

2、学校一般不受理学期中途退房,如有特殊情况向国际交流中心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住宿房间为学期制(4.5个月)如中途退房,按一定比例返还,但如超过3个月后因个人原因退宿,不给于返还。10天内:100元/天*床; 20天内:90元/天*床;30天内;80元/天*床;2个月内:70元/天;3个月内:60元/天*床

3、借用公寓行李的,每月统一为学生免费换新一次床单、被套、枕套;对损坏被服的行为,视损毁程度进行相应的赔偿。(参考入住房间用品价格表)。

4、入住学生要服从中心的统一管理和调配,不准将床位转借或出租给他人使用;不许私自带外人入内、留外人住宿、私占别人的床位,不许擅自调换房间或以任何理由拒绝新人入住,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换房间,须向公寓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

5、每月每人免费提供70度电、5吨水,超出部分的费用自付(每度电0.5元。每吨水3.1元);当月交费买电额度节余部分可转入下月继续使用。

6、严禁在室内大声喧哗、吸烟、赌博、酗酒滋事;严禁在公寓内养宠物。

7、房间内禁止使用酒精炉、电熨斗、电磁炉、电饭锅、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否则,由此引起的火灾等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赔偿。

8、室内禁止做饭,一经发现将对锅具进行没收,并罚款200-500元。对现在厨房墙面已经造成油污的,需自行清理。

9、要自觉遵守学校有关水、电使用的各项管理规定,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及消防工作。

10、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学生,做出口头警告;视其行为罚款100-200元;严重者将取消其居住资格。对违反或触及法律者将上报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注销签证。

二、特别提示:

1、房间内卫生自己打扫(包括客厅、厨房、卫生间、走廊等);要保持公共场所整洁;房间门口不许存放垃圾;不许向窗外扔倒垃圾。不得在公共场所内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

2、要自觉爱护公物,爱护并妥善保管好公寓内的各种公共设施及物品,不得在房间或楼道内乱涂乱画、随意张贴。2、4号留学生公寓房间内储物柜的小钥匙在退房时要保证在柜门上。需要维修的,请及时与公寓办公室(内线电话:1154)联系。损坏公物按价赔偿。

3、寒暑假期学生离校前(留好联系方式),务必将个人物品打好包集中放在房间的储藏间内。钥匙由公寓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卧室、走廊、厨房、大厅内应无个人物品及垃圾。不清理收拾的物品,将按无主物处理。

4、假期学生原则上应全部离校。如有特殊原因要暂时居住的,须经汉学院出具的证明后,由公寓根据房源情况予以安排。

5、公费留学生因实习或回国时间超过1个月以上者,应办理退宿手续,走时应将个人物品打包,存放在储藏间中;返回后仍需继续住宿者须重新办理入住手续,由公寓重新安排房间;

6、凡不按期办理退房手续,不交还钥匙(房卡)者,开学后钥匙押金一律不予返还。

四、本规定由大连外国语大学国际文化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连外国语大学

国际文化交流中心

                                                  2018年9月1日